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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眼科医院成功举办“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技术与实施”GCP培训班
来源 : 深圳市眼科医院 时间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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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18日至19日,由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第320期“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技术与实施”GCP培训班在深圳市眼科医院四楼多功能厅圆满举行。本次培训旨在提高医院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临床试验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培训班于5月18日下午开幕,深圳市眼科医院副院长张国明为培训班作开幕致辞。张国明对参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当前临床试验领域对规范操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为确保研究工作的合规性与质量,提升员工在药物临床试验规范(GCP)方面的专业素养是尤为必要的。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主任邹燕琴,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药物临床研究部教授洪明晃、副主任曹烨,花都人民医院机构办公室主任曾晓晖,广东省中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主任张勋,广东省人民医院机构办公室主任蒋发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主任周文菁,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机构办公室主任贺帅,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副主任杨新云等9位省内资深专家,结合法律法规条款以及在临床试验实践、管理、核查中的“实战”经验,针对《2020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伦理审查要点及主要内容》、《Ⅱ-Ⅲ期临床试验设计与实施要点》、《如何做好临床试验的原始记录》、《试验用药品/器械的规范管理与常见问题》、《临床试验管理制度与SOP的制订原则》、《临床试验的安全性评估》、《机构及专业组备案要求及常见问题》、《试验用药品/器械的规范管理与常见问题》、《临床试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等专题对学员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系统化的培训。授课内容兼并法规理论与案例实践,生动形象,深入浅出,丰富实用,结合案例分析让学员们更深刻地了解了临床试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如何避免或解决,为学员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将为此次参与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学员颁发GCP培训合格证书。本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为推动医院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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